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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01-10 16:48:32/杜雨恬

作者:杜雨恬指导老师:钱敏

在这个城市,我认识的第三个人是她。第一个是店主,也是修钟表的师傅,第二个人是修钟表师傅的徒弟。她那个时候很美,一身素衣,脸上总是挂着笑不到心里的温和,淡淡的,看上去有些忧郁。那时,她大概四十岁,手里总是牵着一条小狗。小狗很调皮,她很平和,总是用很标准的普通话说到:“请给我一个钟表的指针,至少十年以上的旧钟表拆下来的指针,谢谢!”这个要求很奇怪,修钟表的师傅也是迟疑了一下:“你确定?”“是的”“好的,我找找。”不久,店主找到了一个多年不用的钟表,拆下指针递给了她,她小声的说了一声谢谢,付了一整只手表的钱,匆匆走了。往后的每一年里,她都会来一次,每次都会买一个旧时钟的指针,每次都付一整只钟表的钱。来的多了,店主和她也熟络了起来,聊些邻房小事,时事政治,但每次问及她家里的事,她总是恬静而勉强的摇摇头,表示没有什么好说,转身离开店铺。

慢慢的,来买钟表的人越来越少,钟表店终有一天撑不住,关门了。店主见有些老玩意也卖不出什么价格,便送了许多给她,她执意要给钱,店主说什么也不要,推搡间,在店主临走前,匆匆的塞了一笔还占有少许洗衣粉的钱,然后快步回家。因为老钟表实在太多,我便也混迹在那一堆老玩意中。初到她家,一切很温馨朴实,很有家的味道,是记忆中我的家的味道。那一年,她六十岁了。

刚开始,她拆装指针还算挺灵活,但因为老旧的钟表很多,她日渐年迈,拆指针,调指针的手指慢慢的已不如早先灵活。又过了许多岁月,我才被她小心翼翼的拆下来,放在一个小檀木盒里,再点燃一根檀香熏一整天,带到她的小卧室里。那是我第一次进入她的卧室,见她的床铺上的花纹和我的指针上的一模一样,透过窗子,可以望见屋外叶已深黄的梧桐树潇潇颤抖。不久,我就被安装在了一个精致而小巧的古董钟里,钟很漂亮,但走不动了。她不知何时拿起了一本书,絮絮叨叨的说着:“那年你去的突然,我才四十岁的时候走了,这古钟是你唯一留给我的。每一年你都要换指针,一定要换十年以上钟表里的指针,你说,这样的响声才会有时间的味道。你喜欢荒北的胡杨,床单上都印着胡杨,还记得,为此我还和你吵过架吗?记得你最后对我说的一句话是,记得要年年换指针,但不要让它走动,因为我……说罢,你便再也无了声息。”说到这里,她面带微笑的擦去了滑落在白色衣襟上的眼泪,继续说到:“以前,我有时会想,你是不是更爱钟,但你和我说过,你珍惜钟是为了希望在未来,我和你健健康康,逆流过去的时间,我们永远在一起。”她轻轻的抚摸着我,说:“但你却先走了。”她合上书本,书本里有那四十年仅有的几张照片。我透过她的镜片,感受到了她指尖微微的凉意,感觉清爽而又舒适。这位年近古稀的老人,为了她的伴侣,坚持了那么久。我突然想在时钟里逆转一圈,只希望时间能倒流。我没有什么信心,但心里充满希望和暖意你,我用力推动自己,拼劲全力在她瞪大的双眼的目光下,艰苦的转了一圈。我身躯碎裂,但我清楚的听见钟里传来了一阵低沉的男声:“我知道,在最后我一定没有坚持说出没说完的,我爱你!”

对啊,我爱你,我心想。我眼前出现了一棵胡杨,传说它长千年,生千年,死千年,即使没有那么久远,他也愿用有的年华守护着你。眼神模糊之际,我听见胡杨上那个她抱着的小女孩在说:“爸爸,该走了。”熔金的烈日包裹着我身躯,眼前思思绿意被拨去,只剩下时钟来回摆动的声音。

那一年,她七十岁。

作文点评

这是一篇读来令人动容的小说,小作者借“钟”的故事叙述人间至情,真挚感人。“钟”在小作者的笔下不仅仅是一个计时的机器,更代表的是回忆,是珍惜,同时也是希望。从这个角度可以窥探出小作者在生活中十分热爱思考,并且善于以小见大,从日常生活中总结出人生哲理。除此以外,文章的出彩之处还在于小作者转换角度,以“我”的口吻叙写所见所闻所感,以自身的角度去观察和叙述,使得文章的主观色彩十分浓厚,而且也能较好地把握主人公的内心活动,增强了文章的故事性和可读性。从文章内容便可以看出,小作者具有极强的描绘能力,无论是那位妇人的外在表现亦或是她的内心活动,都写得细腻而逼真。情节之间不拖沓甚至环环相扣,可以现出小作者对于小说这种文体的驾驭能力。 当然,一篇小说若是失去了故事背后的深意,那么再具有吸引力的情节也会让人读来味同嚼蜡。小作者通过“钟”的故事向我们展示了爱的主题,这份爱是跨越时间,且随着时间的流逝并没有戛然而止而是愈发沉淀。在这里,小作者向我们展示了他对于时间的思考,对爱的真谛的了解,读来十分老成,小小年纪做到如此十分难能可贵!看来小作者很具有小说家的天赋呢!小作者课外可以多读读优秀小说家的小说作品,以不断充实自己。加油!期盼小作者更令人惊艳的作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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