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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爸做的红烧肉真让我着迷

2022-03-02 12:03:53/王琛雅

“一骑红尘妃子笑,无人知是荔枝来。”古代杨贵妃深爱荔枝,无疑是个“以食为天”的吃货。而我似乎比杨贵妃还贵妃哩,西安的羊肉泡馍、北京的烤鸭、连云港的海鲜、徐州的地锅鸡……我哪样没吃过?!可那些珍馐美味始终代替不了我最爱的那一口——老爸的红烧肉。(开头点题恰到好处,读者能迅速抓到重点)

香味从厨房里出来,家庭“煮”夫又一次在周末上场。老爸翻勺、颠锅是那么从容、帅气,肉香窜进我的房间。紧接着,大家落座,一盘让人垂涎三尺的红烧肉摆在了眼前。我也不管三七二十一,夹起一块就往嘴里送,“哎呀,好烫。不过,太好吃了!”那肉在我舌头上起舞,肥肉丝滑细腻,瘦肉嫩而不干,两者之搭配,让人怀疑自己是不是上帝!再来一块,这一回合,又是一次不一样的经历:层次分明的五花肉被筷子夹着,鲜美的汤汁顺着筷子流入米饭中,白花花的肥肉像果冻般透明,连着的瘦肉浸满了汤汁,又一次放进嘴里,舌头又当了皇帝!再来一块,肉从喉咙滑向胃,使黑洞洞的胃光芒万丈。米饭里倒入肉汁,香而诱人,裹上肉,一口扒进齿间,又一次快乐!只见老爸速战速决,盘里的肉越来越少,弟弟瞅见了,便板起脸教训老爸:“你吃那么快干嘛?把你关黑屋里面,不叫你做饭……”妈妈乐的直喊吃不下了。我眯上眼睛,美味的肉让我有些飘飘然:减肥?没有那回事儿!再来一块肉……

嗝,吃饱了,这可真好吃呀!爸爸和妈妈抢着最后一块肉,时而划拳、时而撕打、时而大吵,弟弟在一旁偷笑。我看着这快乐的一幕也笑了,也许那美味的红烧肉的确让我很着迷,但或许这其乐融融的氛围更让我着迷吧!(呼应文题,点明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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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文点评

这是一篇十分优秀的文章,只是题目太长了!这篇文章写得真好。文章开头运用对比手法,可圈可点的佳句给这篇文章增色不少,写的那么多美食让人垂涎欲滴,没想到正真的“王者”却是爸爸做的红烧肉。随着小作者这一个个快活的字眼,我感受到了红烧肉的香味,看到了小作者吃红烧肉的“镜头”,甚至嘴里有肥瘦相间的红烧肉的滋味,也领会到了小作者一家人其乐融融吃饭的场面,真是让人身临其境啊!读你的文章真是太享受了,快多多投稿吧!期待你的新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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