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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生在遇见中“芳华”

2019-06-05 17:23:39/赵立

人生在遇见中”芳华"一身华装,一双棕黄皮鞋,一种欣喜,一次初到。

这是我与这个城市,第一次遇见。灯光已经为这个城市打开,尽管城市还在下午五点钟,却显的格外耀眼光亮。闲暇的此刻,来到了城市里的步行街,很长很宽,六边形的彩色的砖拼成了规则的图案,一直消失在很远很远。而路上的人形形色色,是湍急的人海,如潮水一拨拨拥去城市步行街的那一边。不知为什么,会不停的重复,像老电影机上,那卷带的一次次走过。

至少,我被这城市的魔力所吸引,我想,这里的每一个人,会是幸福的去拥有这里。还是那里,我把目光的视线向下转了三十度,此刻,我看到了有无数双脚踏过眼前的这片彩色砖铺砌的路,同样一拨接着一拨,我注视着,直到久了它酸涩了眼晴。然而,我发现一个问题:是不是城市人更喜欢穿高跟鞋和皮鞋?我发现,在这一拨又一拨的人群里,大多数都是穿这两种鞋。是走在路上更舒服?还是城市里的人更爱美?似乎,我对这个城市产生了第一个疑问。我也走进了这个人流中,一直走到很远,我更发现,我走路的速度快了不少,好像在随着那个大部队一起快步。

也竞我的脚酸痛起来,很难受,不想再把我这十分洋气好看的鞋,去放到这彩色砖砌的路上!也许这里——城市,本不适合我,我也只是一个微不足道的过客。我厌弃这双洋气好看的鞋!也许,此刻我明白,城市里的人不是为了舒服,而只是为了美吧……城市在黄棕色调中渐渐苏醒,车鸣、音乐、广告、人流的急湍声似乎才刚开始为这个城市打起前秦,去做好一切的准备。我稍放松了一下心情,向城市的那边望去。

在我看来,这个城市的交响乐有点摇滚风,一个城市的初来过客是无法欣赏的。而我则是一个爱听小提曲的年轻人,心里太静,有些不适应,太过起伏,会让我无措,所以我太难接爱这里的幸福……太突然的幸福。同样我对这个城市产生了第二个疑问:他们都喜欢这城市交响乐吗?微弱的光下,我抬起左手,表盘上泛指金属光泽,时针指向了七点。想去找些清静,想了半天,也许应该只有家。又是一条很长很长的路,少了很多人,路的旁边立看无数盏规格的灯,泛着金棕色,洒在秋意的老梧桐上,看得出,老梧桐很享受。候车站台上,刚想做下,却发现一层灰尘盖在座上,也许太累了,沒有多想,便拿出一张纸巾擦拭过去,然后坐了上去,难得休息了一下脚。

站台上,候车的人越来越多,遮住了我的视线,无意间,才发现,很长的座上只坐了我一个人,我觉得很尬尴,从座位上起来,也站在他们当中。不久,公交车来了,他们蜂拥而上,而我却还沒察觉,竟被挤了上去!车上沒有座位,我拉着车环,倚在车杆上,想着刚才的一幕幕……城市人精力太好,穿了一天华丽的鞋而不累,不需要这一小会的小憩?城市人太懒,懒得去用一张纸巾擦位子?还是城市人太急,怕挤不上车?太多的疑问,太多的为什么,城市的太多神秘,我难以想透。车厢里沒有话语,路灯的光透着玻璃映在车厢里,车厢里杂乱的光藏在每个角落里。

而窗外,除了湍急,也偶有几叶梧桐叶,在微微黄的暮光的舞美下,车的喘息的配乐中,跳着华美的舞姿,旋转、飞扬。打在车窗上,向后抚摸城市的车背,然后在车后,谢下华美舞章。思考,欣赏中下了车,微光浅能看见的表盘中,分针刚划过一刻钟,这个圆表盘的四分之一。而我却好像呆了很久很久。终于到了城市的家里,爸妈似乎也刚到不久,正在厨房里张罗。看见我,便向我走来:"怏,把鞋换掉,快累坏了吧!赶紧洗洗,一会吃饭了!”我换了鞋,仰在沙发上,也才发现,爸妈也已把城市的鞋换掉,而此时,他们还在忙碌。

九点钟,窗外望去,这个城市还是灯红酒绿。我躺在床上,却很难入睡。我终于明白,城市人穿着皮鞋、高跟鞋,并不是不累,而是为了在这个城市去生存;城市人也不是喜欢城市交响乐,而是已经习惯;而城市人不是不累,不是懒而不去用一张纸巾去擦一下位子然后坐下,而是,他们想赶上车,赶紧去他们要去的地方,就如我的爸妈想赶紧回家,因为家里还有我……似乎,我想通了这个城市,也解决了我已有或将要有的疑问。因为所想,所以你不得不去挑战,去接受。因为就算穿着再难受的鞋,过去了,那些难过的,也只是被你一步步踩在脚下而已。而这些是我们的生活,更是我们的芳华。

时间久了,也许才会懂的更透彻。芳华就是对生活的态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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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文点评

文章叙写了我与这个城市的相遇,记述着我的见闻和独特感受,让人知晓了我对芳华的看法。

文章条理清楚而分明,城市人和我的爸妈一样,都很忙碌,都会回家。而我呢,来到了这个城市,也解开了我心中的不少疑问,材料充实,内容具体,中心明确。

另外,文章结构紧凑。开头、结尾、题目,三个地方对芳华巧妙处理、紧相扣合,更让结构完整、主题鲜明起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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