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邂逅玫瑰

2021-09-02 08:31:22/陈小清

邂逅玫瑰…………

    日未落,夜未到,静静漫步于花海长廊,偶然,见玫瑰生长,吐露芬芳。

    我不禁想起姑姑家的束束玫瑰,它们那样美,令儿时的我爱不释手。

    我爱玫瑰,是因为它五彩缤纷,颜色艳丽吗?是的。红得枫叶,盛装的丽人;黄得梨,麦谷,淡妆的佳人;白得雪,羊毛,纯净的美人;蓝得海,蓝天,高雅的贵人。千种颜色,万种风韵,令人赞叹不已。

    我爱玫瑰,是因为它柔媚妖娆,姿态各异吗?是的,含羞待放时,它小心翼翼地含着花蕊,耐心地等待,然后绽开花瓣,一股芳香四溢,招蜂引蝶。花朵的质感像上好的葡萄酒,醇厚,夹杂着几缕深沉,细细摸来却又似真丝那样滑,如蝉翼那样薄。即使它凋谢了,风采也不减当年,毕竟人有生老病死,花也会花开花落。一束花枯了,姑姑会再买一束,花开得有早有晚,远远望上去,仿佛看到的是一枝花的不同阶段。千姿百态,万种风情,令人流连忘返。

    我爱玫瑰,是因为它刚柔并济,懂得自卫吗?是的!猜有不少人认为玫瑰太较弱,太不顽强,只会吸引游人,卖弄风姿吧。我倒觉得它的一身尖刺就是最好的无声的反驳。是,玫瑰算得上是夺人眼球的花,但是,它也有为数不多的花才有的本领。以前赏花是雅事,现在呢,折花摘花的人太多了。这时,玫瑰茎上的刺就得其所用:我,有自己柔美的一面,我愿意将其展示于你,供你观赏,同时使我心生喜悦,让我更有价值,但,若你不爱惜我,伤害我,呵,不好意思,尖刺伺候!玫瑰即能柔,又可刚,不是非常难能可贵吗?千种尖刺,一种风骨,令人如痴如醉。

    天已晴,月已升,早回到了家中,心仍在玫瑰花上安了家,一次短暂的遇见与念想,足以使我忆它,至梦乡。

作文点评

作者介绍了自己对玫瑰的喜欢与赞美。开头4字简单明了,开门见山。引出本文主题,同时4字简略还耐人寻味,吸引读者值得表扬。再分三段介绍了玫瑰的特点。每段都设问,引出特点。还多用比喻手法描写,加上排比。使文章生动形象,富有节奏感。不可多得。每段结尾都使用“千种尖刺,一种风骨”使文章结构清晰,开头结尾也首尾呼应。在内容上也抓住玫瑰的刺这一特点足见作者观察玫瑰之多。但文章缺少生动太过生搬硬套,有些古板。但文章总体还是很不错,希望作者好好加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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