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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的宠物

2021-09-05 00:43:52/管雨宣

说起我的宠物,那可是带来很多乐趣的,它就是我的宠物狗——冬瓜。

说起这个名字,确实也很特殊了,不知当时怎么想的,就取了这个名字,见它不否认,就定下来了。冬瓜是黑白相间的,它是一只边牧。是一只很听话,很乖巧的狗,同时它也非常聪明。刚抱回来的时候,还只有2个半手掌大,但现在已经长成一个大胖子了,有三十多斤重,把它抱起来都把我累得满头大汗,小的时候,它来到新环境,有些不习惯,但到后来,开始变得“胆大包天”,什么都啃。有次放学回家,一进门,家里“破破烂烂”的,它好像还跟没事人一样,开心的摇着尾巴,都不知道自己犯了错误,但这时它突然懒洋洋的趴了下来,头一靠地,就开始卖萌,看到它那张脸,顿时心软。(这一段写了狗的名字、体重、“调皮‘)

于是它就更“过分”了,趁主人不备的时候,把一只买了没几天的拖鞋“吃”了下去,居然还吃得津津有味的,看到这一幕,我心想:你吃什么不好,非要吃拖鞋,别人知道了,还以为我们不给你吃饭呢。

虽然它有时会犯错,但它还是很讨人喜欢的。每天放学回家,一开门,它就已经早早的在门口等了,在开门的瞬间,它就从门缝中钻了出来,直往我身上扑,可高兴了。但现在回去再也没有这种感觉了。

冬瓜在几天前被送回老家了,因为没有太多的时间与精力去管它,所以暂在老家养着。但是暑假还会接回来,所以我又可以看到那张笑嘻嘻的笑脸了,想想就高兴。

能有一只狗陪伴可真好啊。

作文点评

《我的宠物》写的是一条边牧,第二段介绍了它的名字、体重、调皮,但是和这段主要内容无关的可以删去”是一只很听话,很乖巧的狗,同时它也非常聪明。“因为这句话后面讲的并不是它乖巧或者聪明的事情。重点讲述了边牧吃拖鞋和等我回家的事情,突出它虽然会犯错但是也很讨人喜欢的特点。但是这个特点的事情叙述的不够生动具体,原因在于没有细节。前面的边牧的外形特点也没有交代清楚。所以这篇文章一个明显的问题是,不够具体,泛泛而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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