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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万尾鱼苗的春天

2021-03-24 10:10:36/梅玉荣
“这都是些什么鱼呀?”

“青鱼、草鱼、鲢鱼、鳙鱼、鲫鱼等,主要是四大家鱼!”

几名工人将装好的半筐鱼苗抬到水边,倾倒。鱼儿纷纷入水,发出哗哗的水声,欢腾,跳跃,然后依稀可见浅黑的鱼背逐渐滑远,直至消失不见。

1月29日上午,长江团风段主江,罗霍洲港口。一面“团风县生态环境保护志愿者”的红旗在风中猎猎飘扬,展示着夺目的生机。

时序还沉浸在冬日的寒风里,好在有暖阳,天空也蓝得温柔。而江水,一袭幽碧,沉静。偶尔一阵风来,江水有节奏地拍击岸边的大石,发出一浪浪的涛声。

作为一名人民监督员,我还是第一次参加检察院组织的这种活动,新鲜感之外,还有一种神圣的责任感。在县检察院、渔政等部门,部分县政协委员、人大代表、人民监督员,以及县环保协会志愿者等的共同见证下,四万余尾鱼苗重回长江的怀抱。

检察院邵主任告诉我,长江禁渔令发布之后,胡某某利用非法网具在长河打捞水产品7000余斤,被移送司法机关,面临着检察机关提起刑事诉讼和附带民事公益诉讼的法律后果。在检察机关审查起诉阶段,胡某某深刻认识到自己的行为对自然资源和生态环境造成的损害,主动要求购买鱼苗在长江增殖放流,以将功补过。

从自行购买、装车运输到投放鱼苗,这中间必定有比较复杂的心路历程。投放鱼苗现场,我看到,胡某某带着工人们认真操作,神情庄重。看着鱼儿们“回家”时的欢实劲儿,购买鱼苗的胡某某一定是百感交集、悔不当初吧。

当所有鱼苗投放完毕,在场的人们禁不住发出欢呼。鱼儿入水,该是这个世间最惬意的姿势,构成这个冬日最和谐的画面。

此案也是自长江十年禁渔令发布以来,团风县首例非法捕捞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案。检察院的小曾说,在处理非法捕捞案件方面,他们坚持“一手抓打击、一手抓修复”,推进认罪认罚从宽制度与生态环境修复有机结合,深入开展增殖放流工作。正是这种“少捕慎诉慎押”的宽严相济刑事政策,才促成了今天这次放鱼苗行动的暖人场面。因胡某某认错态度较好,能积极修复受损的渔业资源,司法机关将酌情不再要求其承担民事侵权责任,但等待他的依然是刑事法律的严惩。

活动顺利结束,我在江边伫立流连。江面有从容来往的船只,岸边有一丛丛飘扬的芦苇,我的思绪也变得悠长。

长江作为我国淡水鱼类的摇篮,也是世界上生物多样性最为丰富的河流之一。在过去几十年快速、粗放的经济发展模式下,长江付出了沉重的环境代价。许多人竭泽而渔,采取“电毒炸”“绝户网”等非法作业方式,最终形成“资源越捕越少,生态越捕越糟,渔民越捕越穷”的恶性循环,长江生物完整性指数已经到了最差的“无鱼”等级。

在这种严峻的情势下,实施禁捕,让长江休养生息,是迫在眉睫的举措。只有十年禁捕,才能给长江留下休养生息的时间和空间。

这次放鱼苗活动给我们极大的启示,惩治不是目的,对于生态环境的保护、修复才是司法介入的出发点。一起行动起来,共同守护这一江碧水,是全社会义不容辞的责任。

听说,一条两寸长的鱼苗长到三五斤需要半年左右。这母亲胸怀一样宽广的江水,将是它们成长的舒适摇篮。

寒冬终将过去,迎来的总是蓬勃的生命力。草色遥看,罗霍洲正蕴蓄着三万亩绿意,将与长江的绵绵浩荡相映,共同见证一个鸢飞鱼跃的美好春天到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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