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深深地留在我的记忆中
2021-12-02 09:06:58/孙雨悦
他是我见过最喜欢粉色的男生;他喜欢以自损来逗别人开心;他会暖心的帮你准备礼物;他会经常卖萌,丝毫不像个哥哥。
与他大约是在四月相识,天空中飘着雨丝,在傍晚车灯的映照下,雨显得格外晶莹剔透。微微恍惚过后,闭眼,再睁开,便看见了他:手上拿着一件嫩粉色的外套在头上挡雨,黑色的书包上赫然有一只穿着粉裙子的Holle Kitty。
到了车站正好遇见她,两人便聊了起来,不一会儿,他竟也跟着聊起来,语气很自然。“你们认识?”“当然了。”许是看到我惊讶的神情,她笑了笑,“这可是我姐!”我顿时觉得浑身石化,机械的扭头看着他,“姐?”他认真地点了点头,我不禁咽了口口水,往后退了一步。
她见我如此,哈哈大笑了起来,“没事的,他脾气超好的。”说完,拉着他的手说:“对吧,姐?”看他一脸正经的样子,我也不知该如何回答,只得站在一旁看着他们。
过了一会儿,我才发现他一直在雨里站着,“你不冷吗?”我问他。“啊,没事没事,我家穷,就当洗头了。”听了他的回答,我只觉得头上有三道黑线。“那你也没钱买伞?”他看了看手上的外套,“对啊,而且这样还能洗衣服呢!”一群乌鸦在我头上飞过……
儿童节,他还不忘给我和她买了两份礼物,甚至毕业,他也给了我一份“大礼”。去年夏天,他如愿考上了四中,我想,这位和我同姓的“姐姐”,我会一直记得吧!
作文点评
文章开头就概括了他的特点:最喜欢粉色;喜欢以自损来逗别人开心;会暖心的帮你准备礼物;会经常卖萌。单是他喜欢粉色这一点就给人留下特别的印象,和他的相识是在四月的一个雨天,他用一件粉色的外套顶在头上挡雨。黑色书包上赫然有一只穿着粉裙子的Holle Kitty。一个与众不同的男生浮现在读者眼前,感觉很真实。从内容看,你把相识得经过写的太详细,几乎占了文章的主体部分,而其他内容写得过于简略,显得单薄。建议把他为自己准备礼物写得稍微具体点,在结尾能点明主旨会更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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