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失而复得的火眼金睛

2021-11-26 14:28:20/高琳恩

话说孙悟空与唐僧西天取经回来后,看着师傅一手好的毛笔字,心里不禁羡慕起来,于是,突发奇想,练起了毛笔字。

他可真是神猴啊!当年西天取经的那股劲至今还没有消。你瞧!吃饭的时候,“嗖”一下变出一支毛笔,在桌板上练字;发呆的时候,龙飞凤舞在花果山悬崖上展示他的“猴式”书法;睡觉的时候,脚趾上还插着一支毛笔;可是,最近,他烦恼了——他的“火眼金丢失了,看不清远方的十万八千里,翻筋斗云的时候好几次都撞到了山顶上。这是为什么呢?

他上天空求助太上老君,正在打着盹的太上老君又一次被这猴头叫醒了!“斗战胜佛,来者所为何事?”“老太君太上老儿,本火眼丢了,想借一借你还原镜找回来!”太上老君不敢怠慢,连忙拿出他的组传家宝,用前后对比法对比比对出了孙悟空的瞳孔变化,分析出是他每次练字的时候,不注意写字习惯,眼睛离桌子太近了。

悟空知道原因后,灰溜溜地走了他知道自己错了,从此,开始了保护眼睛的计划,每天写字前,都“嗖”的变出尺子量一下不久他的“火眼金又失而复了。

作文点评

想不到孙大圣取经归来,也学起了斯文人写毛笔字,更是“以身试法”,用自己惨痛的教训为大家提供了宝贵的经验:同学们,保护眼睛是一辈子的事情,连神通广大的孙大圣都“中招”了,可千万不能抱着侥幸心理、掉以轻心啊! 就文章本身来看,悟空练字那一段的描写可称精彩,细节描写,“睡觉时脚趾上还插着一支毛笔”,既表现悟空练字的辛苦,又符合他跳脱不羁的形象,一笔两用;“嗖”的一下变出一支毛笔,读起来很轻快,也显示出悟空的神通;在崖壁上展示“猴式”书法则体现了他喜爱“题字”的顽皮性格。整段描写细致但情节紧凑,颇有趣味。 但总体上看,本文的情节比较单薄,没有什么转折和“意外之喜”;对悟空和老君两位人物也没有写出一定的深度和新意;从细节上来看,“还原镜”的叫法过于现代,有点叫人“出戏”。 希望小作者能够再好好打磨一下本文的情节与细节,早日写出更多更棒的作品来,加油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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