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美文欣赏 > 血色弥漫森林

血色弥漫森林

那是1990年代的一个暑假,我甩开高一用过的全部课本,奋力往森林一行。那边有我的爷辈父辈,以及许多年纪相仿的同乡兄弟,他们主要从事伐木的活计。

我自老家出发,经巴中而至南江,翻过川陕之交的冒火山,即已进入大巴山与米仓山的莽莽原林。但我还得深入一二百里过后,才见得伐木的一群。

木材要大量砍伐出去,修路是第一位的事情。次日我扛了锄头跟去,说这一个清晨好啊,血红的朝霞铺过来,碧绿的森林也就不绿了。话音未落,立即有人来捂我的嘴。我挣开来问为什么,他们说这里最忌“红”字。我问“红”了又怎样,他们说立马就要见血。我问倘若姓名里恰好有这个字呢,他们说全都改“红”为“乌”。

我本不以为然,但二三十分钟之后,小腿便感觉着异样。俯身去看,却是十几只蚂蝗,齐齐把头扎进我的肉里,每一条身子都鼓成一个晶莹剔透的血球。我大叫一声,拼命胡乱拍打。它们接二连三炸开,血水四溅,溅满我的衣裤与头脸。我在模糊的血光之中瘫软,耳际却似有人议论,这小子犯忌,报应当然要来;这小子横冲直撞,却使它们的脑袋都断在里面出不来。我惊醒过来怒喝,到底要哪样去收拾?他们不紧不慢地说,用十指轻拍你的肌肉,就像母亲抚慰婴儿,它们才会乖乖地退出。我说对付敌人,本来就该像秋风扫落叶。他们说,它们有它们的特性,并不由你作主。

稍后我转往清林的一组,即是在树木伐光之后,将残枝败叶集中到一起烧掉。枝叶堆成真正的小山,而后点起一把火,真正叫做火光冲天。我说壮观呐,半边天都映红了。又有人摇摇晃晃来捂我的嘴,却被一截枝桠戳中大拇指的根部。他们跑过去细瞧,都说幸好只破了一点点皮,决无大碍。

谁知第二天它却肿起来,从拇指开始,先是整个儿手背,跟着又往小臂蔓延。他们这才同时断定,那是千年朽枝,显然含有剧毒。请个赤脚医生来,他专程进山采药的,现在则拿出一把刀子要做手术。伤者问他,你有没有麻药。医生说,麻药就在刀口上。在医生的示意下,人们七手八脚将他按紧。医生的刀子下去,黑色的血立即涌出来,隐隐还弥散了一种恶臭的气味。伤者的骨肉一阵阵痉挛,他似乎想说出个“骗”字,但口齿早已囫囵不清。

手术并不见效,他的整条手臂都肿起来。医生说,赶紧回家去找大医院,否则就要危及躯干。伤者和大家黯然道别,我悄悄前去表示一个“红”字的歉意,他说也许与你无关,我们亲手砍倒这许多树,不可能不遭天谴。

轮到一个雨后的黄昏,老板随车进来吩咐大家装木头。要把一节节巨木装上汽车,本是个缓慢而精细的流程。然而司机不断地催促,不断地催促,动辙还破口大骂。人们都把怒气压下来,只管手忙脚乱去赶超时间。一人却在车沿上踩空了,身子仰后倒下,半途再被一根横木拦腰一挺,他就像一只中箭的大鸟翻落。医生跑过来诊视,说是断了五根肋骨,必须即刻送医院。老板冷哼一声,说急什么急,等木头装好了再下山。我说人都摔成这样了,还管什么木头不木头。他说那边的木伐道上,隔三岔五就有死人的,他这点伤算个鸟。我大致听说过,半山以上的木头沿道呼啸而下,时不时要被卡住了,便需有人去用力一拨。可是后继而来的木头,往往就将他穿个透心凉。

那自然更是血光之灾了,我在心头说。他们依旧在那边装木头,仿佛压根儿就没听见这边的呻吟。到底装好了,车子即似一座移动的木山。伤者被抬上木山之巅绑起来,车子每颠簸一次,他就剧烈地抽搐一回。车子渐远,人们回头来歇息,除开我,人人都睡得沉闷而安定。我还得浮现木山的影子,我想叫作尸山才对,因为它们无一不是树的尸体。

有人在梦中呓语说,他拼了钱不挣也要改行。过几天他果然不去伐木,而是挎了背篓割漆去。傍晚回来时,他却全身浮肿。医生说是没有经验,必定中了漆毒。另外有人接口说,没敬漆神,也敢去太岁头上动土?我问他,你们上山前烧纸钱,是不是敬山神?他说当然,否则到处都是毒虫猛兽,你还想伐什么木。

割漆人的浮肿没见消退,他却在半夜爬起来,抓过一把菜刀手舞足蹈,扬言要把他们都卸成八块。大家惊恐万分,料是鬼魂附体了,赶紧将他五花大绑。他攻击别人不成,转而攻击自己。他拿头往木板上撞,拿手指脚趾狠命往自身上掐。他的血就从头顶、从肌肤、从眼耳鼻口中流出来,好似一朵硕大的梅花初绽。

阴雨连绵的几个日子,他们上山不成,就躲在篷子里酣睡。唯一来劲的就是吃肉喝酒,他们叫作打牙祭,每隔五天才轮到一回。肉不多不少,酒却被老板限量。有人要多喝一口,有人就死命捍卫。他们很快吵起来,接着就抢,接着就打。一人性起,抓起瓶子就往某一颗头颅上砸。那人头破血流之际,也大咧咧扑出一掌。他们就一起淌出些血,一起瞪大眼孔要捅了对方。蓦地有人大叫:你几个龟儿子,还想不想回家和老婆孩子过年!他们各自一颤,当即鸦雀无声。

我在森林呆了四五十天,先后干过筑路、清林、割草与伐木的活计。当初我最感头痛的就是火辣辣的太阳,在莽莽原林逐渐演化成濯濯童山之后,它就毫无遮拦地炙烤我的全身。但当一天天的血色不断充盈我的视野与心田,我亦熟视无睹于这类小小不言的苦楚,只当它是青菜罗卜一碟。

血液自人体而出,却已点染整个森林的色彩。据说有一些至理名言,或是不失不得,不得不失;或是申冤在我,我必报应。我就想人之对于森林的无度掠取,森林总不会始终沉默。至少在这一方水土,当绿色夜以继日地疯减,血色也就突飞猛进地延伸。

十五年过去,我依然记得关于森林的漂流。只是森林的血色,早已变成黄河长江的滔滔浊浪,或是华北西北的漫漫黄沙。而且我的父老兄弟,尽管不再以砍树为生,至今却面无血色如故。我曾百思不得其解,偶然之间才听人说,祖祖辈辈千百年,不为森林流汗,也要为江河或土地流汗。我问他,流汗就是流汗,竟与血色何干?他说流汗之于自己,是使身体过度地扭曲;流汗之于对象,是以斧头、渔网或肥料大肆榨取——如何不伤筋骨,如何不被回报?

我惊出一身冷汗,即如我自身,还有哪一种观念、习惯与模式,不由后天强加而来?即如树木的自然存亡,泥土的天然芬芳,抑或道德的原始本色,还有哪一种可以在今天生根发芽?

我记住一次血色的漂流,每历一岁的轮回,便深化一层厚度。

+阅读全文

相关文章

收藏/分享

分享「血色弥漫森林-最新美文」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