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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切坚固的都烟消云散

作者:于一爽

一个短篇小说集,现在叫《一切坚固的都烟消云散》,原来叫《因他们是夫妻》。因为书名的改变,于是题材也相应增加了,但是夫妻依然是小说内容的主要部分。当然,有些也不是夫妻,是前任,是情人,是炮友,也有文艺的说法,是那双一直没牵到的手。他们的共同特点是都有性。无论是在什么条件下发生,性成了小说人物互相表达的重要方式。有一次我跟吕美静发短信说,说世界上一切都和性有关,只有性和性无关,性和权力有关。她说她也越来越喜欢简单粗暴了。我把这个短信给老公看,他说我们庸俗,这更证明了庸俗也可以是好的。

美国作家马歇尔·伯曼写过一本书叫《一切坚固的东西都烟消云散了》,很久以前,第一次听到这句话我挺喜欢的,后来把这句话用在过一篇采访中,被采访者想谈论的是福山历史终结论以及某种方向。再后来我把这句话用做书名,才知道美国马歇尔·伯曼写过一本,他在书中,展示了一幅充满矛盾和暧昧不明的现代世界画面。他讲的是马克思、现代主义和现代化。出版社说,可以用,不侵权。书操作了很久,在这个很久的过程中,竟然开始流行起了长书名,十分不妙。

小说里,女的在很多篇中都叫余虹,为什么叫余虹我也不知道,余虹不是我,我不会给人物起名字,有时候会把同事的名字写到小说里。但余虹不是我的同事,娄烨电影《颐和园》里倒是有个女的叫余虹。我原来写过一篇颐和园的影评,里面有几段写到她:

“娄烨给了余虹很多连拍重复性镜头,有一系列连锁式反应但又无迹可寻。人物动作匪夷所思,总是在行走,没目标没方向没价值感。但又不是表演性的动作,完全下意识。不知道她到底要抓住什么。对比现实世界松动的价值观,反而制造出了一系列诗意的存在。余虹情绪多端、不确定以及挫败。精神恍惚,在和男人做爱的时候总是冷漠的看着镜头。只是为了迎合她内心的否定性价值?余虹是天真的,因为总是恨错人。”

今天重新看这篇影评,挺有意思。我也喜欢他创造的余虹。

女的在很多篇中都叫余虹,男的在很多篇中都叫刘明,我想有这个名字的人就像这个名字一样普通。街上一喊回头一片。刘明是我的一个叔叔。写作以及婚姻,尤其是婚姻,十分不顺利,我总是想到这个名字,他当然不知道我写小说。

看过小说之后会发现,刘明很像余虹。他们只是设置在了不同的性别里。我会在小说里假装自己是男的,但因为种种缺陷,所以不难看出作者并不是男的。在描写感情的时候,男人怎么会这么贱呢。

想起有一次和吕美静聊《赛末点》(这是第二次提到她,她是我的好朋友),我们两个说,如果是女导演,就不会这么拍,太狠了,让宇宙无敌超级波霸突然就死了。

同样的道理,于是我永远变不成一个男作家,也没有意义变成。所以我写下的刘明都很善良,并且这种善良在感情里可能变成了一种懦弱,余虹总是成为他的心头大患。不管他装的多酷,装酷只是为了不给别人和自己退出游戏的借口。

当然,我想过一件事,是不是要给主人公换个名字,比如不总是叫余虹刘明,让读者因为陌生产生一点儿兴趣?我害怕写下一个一直跟随我的人。

《赛末点》是一个关于运气的故事,我也写下过一些关于运气的故事,坏运气总比好运气容易写。所以我的人物总是运气不佳。

并且,运气成了故事的重要转折。

这可能是在掩盖自己不会写故事这件事。有一次和苏瓷瓷聊天,我问她故事重要吗?她说太重要了,你说它不重要是因为你没有写故事的能力。她说如果故事不重要,那和其他文体有什么区别。

但,文体的界限是不是也在模糊。因为故事总容易让我想到通俗小说,甚至是粗俗小说。

另外,苏瓷瓷说,你写一个故事,你要用它表达什么。

但是,如果只是写一个故事,什么也不表达呢。

这样下去,追求的是不是只是个人趣味了,让写作变得很安全?仅此而已。

就这样写的多了,因为缺少故事,很容易发现小说里的人物都缺少冲突。没有冲突是不是意味着很难展现价值判断。

【2】

似乎有一种普遍的规律:对于自己写下的东西,过段时间就不想看了,丢人。这也是有人说时过境迁的好处是心平气和的原因,因为再也不会激动了。这里面的小说都写了一两年,有些超过三年,可我还有想看的理由:我同情我笔下的人物,虽然谈不上多喜欢,但是对他们的命运无有不深悲的。可能也是一种自恋吧。

他们的某些地方像我,比如他们害怕的事情挺多。然后自卑,我就是超级自卑。“星座大师”张杭说这和金星摩羯有关,自我否定。于是也不喜欢让写下的人物为了生活去做出一丁点儿努力。因为不想做出努力所以看不起那些做出努力的人,害怕失败那么干脆从一开始就把自己毁了算了。

而小说里所有人,都空前一致地从事一种行业(导演、编剧、画家、收藏家……),这很容易解释,因为我对于其他行业不了解。我甚至想,看不起商人,崇尚智力因素,可能很大程度上成了我小说中女人不幸的根源,于是一生被文化人操。但是智力因素和感情有关吗?

而我写下的男人,都不年轻了。

他们大多40岁,慢慢丧失了否定自己的力量,或者说改变自己的力量,不仅仅是因为缺乏勇气,而是根本就做不到,他们可以预见自己的失败。他们感伤着失去的,但是又离不开眼下的,最后竟然开始享受起来。

我喜欢写胖子,至少胖子居多,因为在我生活中见过很多胖子,悲伤的胖子,这可能会让相当一部分女读者觉得没性欲。

他们都有肚子,他们玩味自己的肚子,有些还秃顶,说明肾也不是特别好,也许没有生育能力,不想给自己留什么后路。

他们是那种人,总是无法真正高兴起来,好像安装了防止自己发疯的系统。

当然这其中也不乏成功人士,但又对自己的成功不屑一顾。

他们大多和老婆没有孩子,性生活不和谐,于是找小姐成了他们命运的一部分。或者手淫成性,次数决定成功指数。手淫只是为了睡个好觉。他们都是失眠症患者。

荞麦说,这个世界上的一切都是属于瘦子的。

所以我才更喜欢写胖子。

我也写过女胖子,都不是主角,就是说,都不是余虹,她们在余虹周围,因为胖而且长得不美于是机会不多,这让他们反而在罕见的机会面前显得更真诚也更紧张,甚至太紧张了太真诚了于是终于给搞砸了。

这些女人还有一个共同特点就是总是很容易堕胎,因为不想通过孩子给自己带来满足。这和她们睡过的男人倒是空前一致的。

有一次见翟永明,我说你不要孩子,你不喜欢?她说喜欢,特别喜欢。我说为什么?她说因为我已经决定了。

当时不理解。

现在很理解,因为现在越来越喜欢这样:永远不要给自己怀疑的机会。

另外,我写的男胖子和女胖子都很天真,我崇拜天真。他们虽然擅长很多事情,但因为天真,于是擅长的并不能变成喜欢的,自然也不想做的太过分了。

他们对待爱情的态度是:没有压力,没有期待,没有责任。但他们没做到。

同时,因为强烈的死亡意识所以伴有强烈的性意识。并且谎话连篇,不是为了骗人,是不想让别人了解自己。但仅仅为了不想让别人了解就骗人,是不是代价太大?我自己也没想清楚,但是我先给他们写出来了。

另外,重要的还有一点,所有人物都会喝酒,谁都不知道酒是什么。

我也不知道酒是什么。

【3】

写这篇序的时候,正好在电影院看完刁亦男的《白日焰火》,吕美静问我好看吗?我说不好看。但我很喜欢刁的一个地方,就是他总是把爱情拍得很猥琐,因为他不想不猥琐,于是反而显得很直接。所有人物都丧失了被同情的理由,在这个世界上微不足道,对更卑贱者的侮辱成了他们可以占到的最后的便宜,于是连恶也是平庸的。我很容易被这种自我放弃吸引,我希望我写出来的人也是自我放弃的。

在小说中,我总是让余虹不停说话,在每篇小说中,她都说了好多话。对比环境描写,我更喜欢语言。我好像从来没有认真对待以及描写过一段景色,最多就是写“她抬头,看了看天。”

另外,故事发生的地点总是在北京,如果你了解北京这座城市的话,就知道我写下的都真实存在,比如三里屯。我总是跟别人说这样一件事:在我很小的时候,念小学的时候吧,从没听说过三里屯。我这么说倒不是指那里还在牛羊吃草,而是小时候觉得非常远,直到很大才知道,而知道的时候,这里已经变成了宇宙的中心。然后我也像很多人一样发生过各种各样乱七八糟的爱情故事,在这里。我写下了其中的一部分。

我知道,有一种人,可以完全不依靠经验写作,听说有个日本屌丝男作家只认识门口便利店7-11?的女收银员,可他写出了世界上最好的性。

但是因为我刚好那样生活,我就只能那样去写。

我有时候会想,如果我不写了,那我写下的这些人物会怎么活在故事里。我想过一种可能:他们都还没死去,他们就要死去了。另外,我希望以后不再写爱情,我要超越这个东西,或者写科幻?

这本短篇集被出版社拿走的时候,我很感激责编,她说:你写的是那种不构造的故事,是顺其自然。不是作者在写故事,是故事本身那样,你只是复述出来,人物也是,里面的人物不那么挣扎纠结,好像生活随便怎么样他们照样那样,没有愤怒也没有好奇。

这里面的小说都是前两年写的,这两年不写了,不写就为不写这件事儿焦虑。当然,人能找出不写的充分理由,比如写作就是巨大的虚荣心和一场超级自恋。但是,我还是必须感谢几个人:

2007年到2009年,大学四年级,兴安让我给北青报写专栏,我之前从没想过写东西。

2009年到2011年,喝了两年酒,写了两年流水账,这些都在一本书里了:《云像没有犄角和尾巴瘸了腿的长颈鹿》。流水账的重点就是要准确,比如我会因为想不起一家酒吧的名字而特意跑回去。这之间,黄佟佟找我给《花溪》写过几篇小说,我说我不会写小说,她说你就写,于是我就写,我开始感觉到这就是小说。但也有人说那不是小说。

当时方磊还在《花溪》上写过一篇我的文章,她说:找不到出口,于是任何地方都是出口。最近这一两年,她开始试着写小说,她的小说很奇特,很原生态,几乎是照着她的生活如实地描画,人生太长太残酷,用一条路去逃避显然不够,所以我们都得再找一条路。

所以也得谢谢她。

那么,另外一条路如果不是写小说的话,那就应该是喝酒。因为方磊也是我的好朋友,所以这算是一篇不实之词。

我给黄佟佟写的第一篇小说是讲我在一个男人家给另外一个男人打电话的故事。我要表达的是有两个男人带来的那种虚荣心和炫耀。一个男人是办不到的。

2011年碰见老公,才开始写小说,很多写作冲动都来自我和他之间的生活。

还有《人民文学》的施占军,他最早给我发了三篇,《收获》的程永新,叶开,《大家》的李巍,陈鹏,他帮我发了目前来看最长的一篇,也就是这里面的《头等舱》,《西湖》的吴玄,还有给我写了第一篇评论的张定浩,写了推荐的韩东,曹寇,小安,赵志明等,还有很多人。

总体是这样的,如果说我对这些小说有什么不满意的话,那就是对我自己的不满意。

因为对这些文字不自信,于是有了这么长的序言,可能是希望写下的每个人物都可以说服自己。

写了两三年到现在,现在是最难的时候。因为越来越要寻找继续写下去的动机,我可以不写作,我可以上班,也可以不上班,可以回家做生意,做一件完全和文化无关的事。很多人都是这样生活的。但同时我也知道有的人是把写作当成事业的,并且为数不少。

前两天,我在京东买了美国作家马歇尔·伯曼《一切坚固的东西都烟消云散了》。他讲:成为现代的人,就是将个人和社会的生活体验为一个大漩涡,在不断的崩解和重生、麻烦和痛苦、模棱两可和矛盾之中找到自己的世界和自我。成为一个现代主义者,就是让自己在某种程度上在这个大漩涡中宾至如归,跟上它的节奏,在它的潮流内寻求它那猛烈而危险的大潮所允许的实在、美、自由和正义。现代主义者永远不能与过去分手,他们必定要永远被它纠缠,发掘它的鬼魂,乃至在他们重塑自己的世界和自我时重新创造它。

我想这某种程度上代表了我希望在小说中表达的一种感觉。小说中的人物都被“现代”两个字玩坏了。因为他们不能无视那些依然真实的感受。

于一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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