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纵犬如虎

作者:王海洋

现在社会发展了,人享福了,狗也跟着享福,并变得愈发尊贵了。过去的狗能吃上馍就很满足了,腥荤只能偶尔沾一点,现在的狗只吃肉,除肉而外,一概不吃,有的狗甚至肉也吃腻了。狗由杂食性动物渐渐变成纯正的肉食性动物了。过去的狗能活命就不错了,现在的狗像孩子一样被娇贵地抱着、宠着、养着,吃有狗粮,睡有狗床,按时“理发”,三天两头沐浴,还要定期给它找“情人”(公狗或母狗)排解烦闷。有的狗甚至还人模人样地穿着衣服,坐着轿车随主人去旅游,那一副比人还要享受的姿态俨然就是一个小公主或公子哥。社会发展,人之幸,狗之幸也。

你看大街上、闹市里、公园中,带狗而游者多矣。狗大小不一,小者玲珑可爱,大者壮似牛,猛如虎。人群里遛狗,远远瞧去,往往狗比人兴奋,或许在封闭的楼房里待得久了,没有狗友交流,寂寞在所难免。一旦走向大街,远远地跑在主人前面,一溜烟似的,这里闻闻,那里嗅嗅,好像总希望在这个新奇的世界有所发现。尤当公狗见到母狗时,骚情大作,追逐,吻嗅,骑跨,厮咬,吼鸣,龇牙咧嘴,死缠赖磨,仿佛非要在稠人广众之中强迫母狗来一场惊心动魄的恋爱,吓得路人心惊肉跳,小孩子吓得面部失色或哇哇乱哭。其势之骇人和血腥,堪比非洲大草原上动物发情期之血腥场景,行者皆惶惶躲避,唯恐伤了自己。

有的狗跟着主人游逛公园,半人高的大狗,俨然路警一样,威猛雄壮,虎虎有杀气,凡见路人必上前贴身闻嗅,仿佛要从行人身上发现什么可疑的行迹,吓得游人魂惊魄散。身临此境,跑是不敢的,怕它逐而撕咬,只有站而不动,任其嗅闻“盘查”,目的在于先稳住局面,再在人群中寻觅其主人,寄希望主人迅速前来解围。结果远远走来了主人,“白虎,过来,有啥闻的!”听那生硬的语气,看那一脸严厉相,丝毫没有显示出友好的样子,好像人家惹了他的狗,而不是他的狗吓着了人家。尔后,那狗呼呼而去,继续“盘查”、恐吓下一个行人。

狗者,在主人自己是宠物,久养之必有感情,无论它再凶猛,在主人眼里总是忠实于自己的,是温和可亲的。但在别人眼里,无论凶猛还是温和,它就可能总是一只可怕的老虎,人人躲避犹恐不及。人都有这种心理,别家的狗,老是心生恐惧,唯恐一不小心咬了自己;自己的狗自己当然不怕,别人见而避之,心想那有啥怕,我的狗又不咬人。其实谁也说不准它是否咬人,这绝对是难以预料的。

记得小时候,去外婆家要翻一座大山,那边山麓住着一家,养一大狗,灰色,肥胖,凶悍如狼。每过他家,还没下去山,那狗就警觉起来了,汪汪狂吠,声音震动整个山谷,这阵势先把姐姐、妹妹和我吓住了。越来越近了,我们大声疾呼狗主人,“叔(婶)——出来看住狗吧!”纵然喊破喉咙,也久无应声。明明隔墙而闻说话声,谈笑声,就是无人出来。眼看狗就要扑上来了,再用乞求的救命的声音大喊,用嘶哑的喉咙反复喊,千呼万唤始出来,那狗面目狰狞,仗着人势再狂吠一阵,最终我们算是战战兢兢过了“鬼门关”。后来,去外婆家就有了心病,怕狗咬,我们三人合谋,既然狗主不仁,我们也不义。于是再过此地,每人手中提前攥好了好几块拳头大小的石头,先喊主人一二声,只要无回应,三人就先后掷石于狗,轮番轰炸,且战且走。石头雨点般砸去,狗见来势不可挡,方知保命要紧,乃吠之如怒,且吠且退至大门处,背倚大门,以此为据点,做最后的顽抗。有时一石击中其腿,叽叽哇哇,凄然哀鸣,惶惶逃走,我们便以胜利的姿态大笑而去。

又读梁实秋散文,其中梁实秋写到自己曾在重庆租房而居,房主养一肥犬,凶恶异常,常施攻击,极不友好。梁每每惧而受窘,而狗主人一家见此并不急于呵斥狗,只是哄然噱笑而已,梁愤然于胸。过些时日,梁移居他处后,一军人又租住此家,那肥犬还是凶恶依旧,狗主人一家还是若无其事,依然哄然噱笑而已。军官怀怒在心,一次外出,狗怒吼挡道,汹汹有敌意,军官怒而取枪,当场毙之,读此实在令人拍手称快。

当然我们并不主张人人都如我们小时候投石而战,也绝不主张如军官那样怒而杀之,我们也更不必人人都对狗主人心生怨意,爱狗、养狗无错,毕竟狗是人类忠实的朋友,人与动物和谐相处是大家之共识。但养狗者须三思,你的狗,在别人眼里可能就是老虎,别人怎么会不怕呢!你纵犬如虎,伤人怎们办?后果实在难以预料。况且由宠物狗伤人而引起的人事纠纷也屡见报端。为了给别人以安全,也为了自己不惹事端,我想无论乡居,还是城居,尤其是身居闹市者要么坚决不养狗,要么还是系上绳子,外出时用手紧紧地牢牢地永远地牵着吧,毕竟人畜有别,狗性难改,谁能说清它会不会伤人呢?管好自己的狗,对别人是一种保护,对自己何尝不是另一种意义上的保护呢?你的狗很尊贵,但若与人相比,它就不值一提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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