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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情可待成追忆

作者:高阳酒徒

多年前,我在一个小城的中医学校里就读中医临床专业。这是一个相当冷门的专业。好在我们学校女生多。有的班级竟全部是女生。所以谈个恋爱搞个小情小调啥的,那是相当的方便。就地取材,随手一招就是一个。

狗血的剧情时时都会发生。有的擦枪走火,女的肚子大了,打掉就完了,多大个事嘛,所以校门外的小旅馆终年火爆。可惜我那时正痴迷于金梁。一部《射雕》或《白发魔女传》两个通宵可以看完,第二天照常精神抖擞地上课。年轻就是好哦,那像现在迟睡一小时,第二天就吃不消。由于经历都用在了看书上了,不知道错过了多少莺莺燕燕。罪过罪过!

现在能记起的是我们班一个男孩的事情。每天睡觉前,大家都会躺在床上谈天说地,这是每个当学生的都干过的事情不足为奇。

好像是谈着谈着就变了。这位王同学(到底姓啥,时间太久早忘了)就只议论一个女生。说人家如何如何好,又是身段如何,又是脸盘如何。一个人絮絮叨叨了好多个夜晚。某晚又在絮叨,我烦了。说“你他妈的是不是个男人。是个男人直接去找她问,行不行,不行就走,行了直接推倒。本来就是一天拉手二天亲嘴三天推倒的事情,你非得扯三年,黄瓜菜都凉了”众人哈哈大笑。说我这是耍流氓。可有句话咋说的!男人不坏,女人不爱。

王同学受了我的启发,主动了。晚上睡觉前就聊他和那个女生今天做啥了,明天又做啥了。不久就搬到外面住一块了。为此我还好奇,专门在餐厅和走廊里瞅那个女生。大失所望,黑黑的胖胖的,那有王同学说的那么好。只能说王八看绿豆,对上眼了。

校园恋情,基本结局就是分手。这是亘古不变的套路。王同学又回到了我们宿舍。郁郁寡欢。用拳头砸墙,手上血肉模糊。那时候正流行邰正宵的千纸鹤。王同学的手不方便。我们几个就加班加点的为王同学折了好几箱纸鹤。王同学将纸鹤送给了他的情人。两人于空旷处将纸鹤焚化。袅袅青烟中,最后吻别。

毕业后。我的父母觉得我只有理论,缺乏实践,就又托人给我找了个中医世家。让我好好实践实践。熟读王叔和,不如临症多嘛。

老爷子就住在龙门的西山下,村外好大一片桃林。老爷子擅长内科,对于针灸尤为独到。早年间做过铃医,没有点真功夫只怕早饿死在江湖了。据说还会祝由,这是玄之又玄的东西,自然秘不示人。老爷子的儿子中西医结合。平时就是老爷子的儿子指导我遣方用药。我叫他大哥。一般的病人我对付,对付不了的再交给大哥。

在我之前,老爷子还有个叫丽的女徒弟。这样我们三个在诊室忙。老爷子转转看看,高兴了讲讲《金匮》《伤寒》。

没几天我就和我这个丽师姐混熟了。她是一个圆脸高个微胖,白的像个瓷娃娃的姑娘。微胖就是那种,丰韵又无赘肉,看起来特别舒服的那种。

她和我差不多大。中医学院本科毕业,比我高个层次。但我觉得她的水平也就那样,有些地方还不如我哩。

丽师姐啥都好,就是爱哭爱使小性子。比如别人说个啥,她就想那是说她的,就哭就流泪。在此之前我只见过小孩哭,弄点吃的就好了。那见过一个大姑娘在你跟前抹眼泪的。看见她流眼泪,我就慌,我就自责我是啥地方做错了。我拉过来她的手,替她擦眼泪,搜肠刮肚的找好听的话哄她。她居然破涕为笑了。噢耶,我成功了!经过几次实践,我摸清了她喜欢啥,爱听什么话。每回总会哄的她开心。时间长了,每当她不开心时,大家总是怂恿我去哄她。

工作之余。我们也会聊些家常,出去玩玩。这时候大哥就主动退出了。丽师姐会小鸟依人般的偎依在你身边,形影不离。开始觉得不好意思,时间长了就习惯了。至于聊些啥,早忘了,反正都是些有趣的无趣的话。

丽师姐的头发乌黑乌黑的,长长的。我喜欢闻她洗过头发后,散发出的洗发液的香味。某次她洗过发在炉边烤火。我故意把脸贴在她的头发上。突然看到她被炉火映红的脸,微张的嘴唇。我大胆的吻了她的脸。还想吻他的唇,可终究没那么大胆。

丽师姐的皮肤白白的特别细腻。阳春三月,我们在桃林里玩。桃花盛开绯红一片。阳光透过花枝照在他的手上胳膊上,发着白光。我突然想起一个词,肤如凝脂。我就故意拉她的手,或抱她的胳膊。手臂摸起来滑滑的软软的好舒服,她就咯咯的笑。

丽喜欢从家里拿些好吃的给我吃。我都不知道吃过她们家多少好东西了。

我们也去龙门石窟玩,也去看电影。我们拉着手,她会把头靠在我怀里,我搂着她,感觉她的胸部软绵绵的挺大的。(原谅我又猥琐了,可没点想法那不是成太监了)

时间长了,村里人都说我们两个有事。大哥也问我;你喜欢丽不,你喜欢了,我去她们家提亲。他爸,我熟。一提一个准。我解释,我两没那个事。举止亲昵点,那是因为时间长了,彼此熟悉。发乎情止乎礼。大哥笑笑,没说话。

某次不知道为什么,好像是大冬天吧。丽妈也在场。丽哭的可伤心了。依在我怀里,我想推开,大人在场,我不好意思。可我推不开。这下想解释也解释不清了。索性不解释,清者自清,浊者自浊

时间长了丽也说,你做我男朋友咱俩如何如何。可我还没有一点思想准备。说的次数多了,我只好说给我点时间。

某次去她家。和她母亲闲聊。她妈的意思是;想让她弟去美国闯荡,最好移民美国。她的一个叔叔已在美国定居多年。这样丽的事就只能上门,不能外嫁。我想如果这样,那我的父母会反对,我就成了吃软饭的。我曾经探视性的问过我妈。我妈很生气,骂我没志气丢人,在人家屋檐下日子肯定不好过。

日子如流水慢慢地过。我喜欢这样安静的过日子,以后怎样懒得想。终于我要离开了。丽送我至村口。我抱着她说;给我们三年时间,到时你未嫁我未娶,我们就在一起。这回我终于吻了她的唇。那种感觉终身难忘,通体舒泰,整个人就像掉进了蜜罐里。

回家后,我终日忙于琐事,淡淡的忘了我的话。我发现现代科技的日新月异,中医已失去它的生存土壤。中医灭亡,只是个时间问题。尽管我对《频湖脉决》了然于胸,熟读钱乙的《小儿药症直决》对于儿科的常见病多发病往往应手尔瘥,那又怎样,大势所趋,顺我者昌逆我者亡。我的所学都是屠龙术,我渐渐的有了改行的想法。

大约又过了近两年时间吧,我去看我的师傅。在路上偶遇几个熟人。一个大妈突然喊叫。“嗨,你不是那个和丽好的谁谁,丽要结婚了。”我一惊。心口好像被刺了一下,一阵酸痛。这种痛楚,以前从未有过。

大妈告诉我:我走之后不久。丽就到一个医院上班了。她的一个亲戚给他介绍了一个男朋友。她不喜欢,哭着喊着要找我。最后和父母达成了协议。三天时间找到我,就依她;找不到,听父母的。她去嵩县老家找我,终未找到。我走的匆忙,没留详细地址。那时候没智能手机,农村座机基本就没有。唉!

我的大脑一片空白。我不知愣了多久。最终我决定去她家找她。走到去她家的岔路口。我又一次的犹豫了。我这去算什么,抢亲吗?她的父母怎么看我?我是吃软饭的?我爸妈那边咋交代?她那么爱哭,到时候她哭娃也哭,我是哄娃还是哄她?不去,我的心又在痛。日久生情,没感觉那是假的。只是我这个呆子,没意识到,那就是爱。

天已经全黑了,我还在路边徘徊。天啊,我是去还是不去。我就这样犹豫着。到了子夜时分,我还是没拿定主意。我就像个无头的苍蝇。最后我终于迷迷糊糊中走上了回头路。我的心空荡荡的,被掏空了一样。我不会痛不会笑,只求一醉。我恨我自己,没有主见。我就像卓一航,最终失去了练霓裳。当年看书的时候,我鄙视卓一航,可最后,我却成了卓一航,甚至比卓一航更可恨。

我伤心。我无心于事业。我离家去外面闯荡。我的父母无法理解。我有五年不和家里联系,不回老家。我从不参加老乡会同学会,谁也找不到我。

在西安,我喜欢上一个博士的妻子。我沉迷于少妇的温柔乡中。最终博士举家移民新西兰。

某次,我们亲热过后。彼此相拥。她说,你啥都不是,就是嘴巴甜,会哄人。一向别人眼中木讷呆板的我,啥时候会哄人了。原来不经意间,我早被另外一个女人改造过了。

人往往都会和不爱的人结婚。和爱的人远隔天边。这就是恋爱与婚姻的区别。我也概莫能外。结婚后我才发现,什么上门不上门的,不就是那回事嘛!一个女人婚前再柔弱,有了孩子,会变的无比强大。这就是做母亲的伟大之处吧。

进入新千年,洛南地区变化日新月异。先是龙门申遗成功,市区南括,后有龙门镇搬迁,郑西高铁通车。原来的村落、桃园早已是高楼林立,旧日遗迹无从寻起。

每回回乡。我总想在西山多站会儿。看看眼前这片土。这里有我的少年情怀。有我一生也忘不掉的情愫。我的犹豫无主见,错过了最好的缘分最好的你。

如果择一城终老。我想回到洛阳。朝看洛水长波,暮游龙门。白乐天云“老来多健忘,唯不忘相思。”我想回到我的梦开始的地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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