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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络发文还是实名好——“我身边的维权故事”征文

作者:沈汉彬

从2004年起,在网络上发表言论和文章我总喜欢写上自己的真名实姓和联系方式,一方面暴露了隐私,会遭到一些小骚扰,但更多是得到了信任和收获,尤其是在文字维权方面,实名发文就显得格外重要和必要。

2005年国庆节,我在武汉教育信息网上发现了《请别忘了给皮球打气》,没有作者,来源是中国家庭教育网,随后我用题目搜索的方式发现有30多家网站转载了这篇文章,有的还说是自己网站的原创,甚至成了他人的作品。当时我喜忧交集,心里阿Q似地自我安慰:“人家转发我的文章,说明偶的东东好,有利用价值。”同时又心有不甘,我要理直气壮地依法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这是做人的尊严。后来细想,打官司,是打不起的,一点微不足道的稿费远小于维权所要付出的费用,何况很多网站上发表的文章是不付稿费的,再说网络上有的东西被删除了也成不了证据,因此通常情况下很多作者选择了沉默,最终结果多半是不了了之。

10月5日晚上,心有不甘的我给中国家庭教育网编辑部发了友情提醒:“作为具有全国影响的中国家庭教育网理应为大家带个好头,我想一两千字都转载了,应该署名,这是对作者的尊重,也是对读者的负责,要不然肯定是‘上梁不正下梁歪’啰,在你们网站上我已经发现了13篇我的文章,谢谢你们的信任和厚爱。刚才我看到你们网站获得了中央文明办创新奖,这里我给你们贺喜了,同时我也真心诚意地提出我的建议。不当之处,尽请指正。沈汉彬”同时我还附上了13篇文章的题目,发表栏目和时间。

想不到对方反应还真快,6日中午我打开邮箱,一眼就看到了中国家庭教育网的回复:“沈老师:你好,感谢你的支持,我们很快改正过来,再次感谢你对中国家庭教育事业的贡献。”过了两天,当我再次浏览中国家庭教育网时,每篇文章都署上了我的名字。这种荣誉感和自豪感绝对不是几百元稿费所能比拟的。

2008年4月20日晚上,我在新浪网发现我在2007年春节写的《30万,后悔?不后悔!》,参加网易财经主办的“2006基民故事”有奖征文,获得了一等奖,后来竟然被《中国新基民实战操作大全》收录发表。这本书于2007年6月1日由中国城市出版社出版,当时我还在特意从网上搜看了这本书的封面照片。

第二天中午一吃完饭,我就匆忙赶到张家港市新华书店。可惜扑了个空,不过热心的办公室主任樊新妹,帮我查找了中国城市出版社的相关资料。下午我就给出版社总编办反映情况,接电话的女士,主动承认工作失误,语气十分诚恳声音亲切和蔼,并不断地表示再版时一定会署上我的名字。接着她又给了我另外一个号码,让我联系营销部主任阮中强。

一个星期以后,我就收到了北京寄来的样书。

现在大家普遍感到文字维权是件十分费心困难的事情。因此从维权的角度看,我建议大家网络发文还是使用实名好。

(1091)字数2011-2-27修改

本文获张家港市“我身边的维权故事”征文二等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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