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红楼梦等于石头记

作者:伏牛狼
??世间万事万物都有联系。其中有的是偶然的,有的是必然的。因果之间,可以是一因一果,也可以是一因多果;反之,一果多因也是可以解释的。《红楼梦》作为世界公认的“奇书”,究竟奇在哪里,自然权威“红学”会给出答案!不过要在“红楼梦等于石头记”里找个确切答案,也就真像“红楼夺目红”那样,有不同的诠释。

??一 半部红楼耐人寻味
??《红楼梦》之作者,是曹雪芹已成定论。不过,曹雪芹并没有写完《红楼梦》,就因贫病交加,举家食粥,唯一的儿子无钱医病而夭亡,生活无聊至极,撒手西去,英年早逝,从而留下了半部红楼,也让后人一咏三叹,不能自已!近读《脂胭斋重评石头记》(甲戌校订本),才知道这个伟大的作家,以其家族盛衰为蓝本,演绎的“红楼梦”,那确实是无与伦比的创造。至于他本人,四十岁就作别难耐的世界,因而那半部红楼就更摄人心魄了。
??人物故事、框架结构,曹雪芹已经了然于心。但是天命不可违,适逢那样一个年代,完整之于残缺,凋谢之于怒放,对于历史也就是必然中的偶然,偶然中的必然了。
??许多有关《红楼梦》的谜,其实在刚开始就没有答案,是个“死结”儿!半部红楼,还有后人演绎杜撰的“石头”故事,已经远远超越了历史的承载……
??难怪有人感慨。如果“红学”研究完了这部奇书,那神奇而又神秘的红楼,也就像是冲了N遍的“万艳同杯”,淡然乏味,失去了多少魅力?后来人想要再淘宝,或者说挣口饭吃,岂不难乎也哉!

??二红楼夺目红发人深省
??《红楼梦》又名《石头记》、《风月宝鉴》、《金陵十二钗》等。单就书名而言,“红楼夺目”之处,就是作者曹雪芹以“另类”的眼光看社会,整个一个“大观园”,就是一个王朝由盛而衰的缩影,只是曹雪芹以“向后看”的达观,对着渐行渐远的背影,从容淡定叙述着梦魂牵系的“家事”……
??身在其中的作者曹雪芹,尽管深知天命不可违,但他并没有屈服于命运;而是以“金陵十二钗”正册副册又副册一百零八个奇女子,遥对水浒中的一百单八将;透视“金粉世家”、或者“红粉世家”,那些巾帼不让须眉的人和事。家族没落,家道中衰,沉浮其中的红颜知己,令他感动,令他唏嘘;然后“情到深处,不能自禁”,奋笔著书,为那些个“弱女子”写“人生好的故事”!
??正如红学专家周汝昌先生在《红楼夺目红》一书中,很郑重地写下一个章节的题目就是“红楼夺目红”。他以陆放翁之“红酥手,黄藤酒,满城春色宫墙柳”,来形容《红楼梦》之“红”,其实是已臻红的至美境界。
??再说“夺目”二字,也是颇耐人寻味的。红到夺目,肯定有独到独特之处。“夺”不是争夺,而是“胜于”、“超过”之意;于是就到了“红到发紫”的地步,这样的红才有可能夺人眼目,摄人心魄。
??这样以来,周汝昌就以诗歌来说明红楼夺目红了。其诗云:何处池台夺目红,三篙柳翠樾堤风。楼中无限悲欢意,付于生花彩笔中!他的“红”说的真好。其实呢,这也是周汝昌在折服曹雪芹著书立说“博大精深”之后,对作者超拔人生和不朽人格的油然敬重!
??我在想,红楼梦也罢,石头记也罢,风月宝鉴也罢,都可以“等闲视之”。从无才补天的顽石,再到福寿恒昌的“通灵玉”,从绛珠草再到神瑛请泪,无非就是一个大的“轮回”。这个律条,应该是冥冥之中早就有了的定论!
??“满纸荒唐言,一把心酸泪。都云作者痴,谁解其中味”?与最后“说到心酸处,荒唐愈可悲。由来同一梦,休笑世人痴”相比见,自然可以明白作者的“良苦用心”了。
??后人,乃至今人,读不懂《黄楼梦》再正常不过了,除去阅读障碍因素,时移世易致使不能深刻体会《红楼梦》的丰厚底蕴也。因此红楼梦不能简单等同与石头记,也是顺理成章的事儿。
??读不完《红楼梦》者,妄评“红楼“,也仅仅只是一家之言。是非对错,有待与方家批评指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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