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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春在溪头》

作者:马杏杨

七十年代初,一场运动所点燃的狂热,依然不减。妈妈所工作的镇小学分解为十来个村小学,教师也自然是各奔东西。生长于城里的妈妈本来就歌舞俱佳,这会儿正赶上全国一片红色歌舞,就是种地的农民也得踩上几个拍节,毫无疑问,妈妈被离镇最近的一个村“抢”去了。不谙世事的我们,又一次随妈妈来到了荠菜花开的村庄。

之前,仍在城里教书的爸爸,与一个假日的午后,牵着我的小手,沿一条溪边土路,慢悠悠的晃到了村部,爸爸明白这儿就是妈妈和我们将要生活的新学校、新家园。一块土场,孤零零地铺展着,前后田地庄稼,左右村庄茅舍,两排粉墙房屋,横竖对立,呈一“7”字。粉墙上,用彩色油漆书写着领袖的语录,尚未入学的我当然不能认识。一堆稻草软绵绵的堆就着,披头散发的样子。草边站一老年妇女,花白头发,怀里抱一黄毛孙女儿,她入神地看着在庄子里绝然看不到的“天外来客”。

斜阳、稻草、黄毛女孩儿,构成了我对村庄的最初的也是全部的印象。那是童年的印象。

不久,黄毛女孩儿的村庄也成了我们的村庄。夜晚,天宇辽阔,四野寂静,这村庄的中间又多了一星灯火,这村童的世界又多了两条辫子。月色里,我牵起了他们破旧的衣衫,延长着“南村群童”的队伍,做起了古老的游戏……而爸爸就会对着空旷的田野,甩开嗓子喊着:“狼来喽!”唤我回家。

淮河边的古城是爸爸的故乡,可爸爸却偏偏爱上了妈妈的古城,而妈妈又一步步走向陌生的村庄。回归自然,远离尘嚣,恰恰是爸爸的天性,于是,“草色遥看近却无”的田园春意,一直洋溢在爸爸的心怀。爸爸居然一口咬定这是全国最好的农村!因为这儿离镇最近,而镇离县城最近,县城离省城又是最近!

隆冬腊月,学校兼村部的地方成了我们全家的生活空间。不知从哪一天开始,村部的房子里关进了一个人,中年,男子,有时在他身边闪动着红蓝相间的棍棒。于是,每日早晚,我们门前的操场上,就会出现一个漂亮的姑娘,她两条短辫,粉紫花衣,圆脸,大眼,步态轻盈,手提盛饭的瓷缸。乡人称之为“小毛”,是被关人的妹妹。而被关的人,乡人则称之为“二毛”,因为他在家排行老二,为什么被关押?幼童自然无从知晓,以后听说,只是他家有一个生活在台湾的哥哥。

不管如何,那粉紫花衣的姑娘,就给这寒冷的冬日带来了荠菜花的清香。

在那个年代,小学生对于“阶级敌人”的概念是非常清晰而敏感的,课文中有刘文采,电影里有黄世仁,生活中也能找出几个“活地主”,他们头戴帽子,有时在学校扫雪,有时在群众大会上打着哆嗦挨斗,也怪,这些“坏人”的眼神就同别人不一样,让孩子们胆战心惊。一个黄昏时分,村里来一跛腿乞丐,外地方言,手拄拐杖,拖半截肮脏皮腿,警惕的孩子们怀疑那皮腿里有发报机,紧追不舍,尾随他沿街乞讨,他停在一屋檐下,屋里有一高龄老太,坐若木雕,乞丐哀求:“给一点吧?”,“木雕”转身隐去,内屋久无声响。乞丐自叹道:“我当他挖迷(米)去了,弄了半舔(天)还没出来!”。天真的孩子们一轰而散!在渴求温饱的年月,人们或许都忘了饥寒在做着什么,究竟做什么,可能都说不清楚。

又一个隆冬腊月,村里要开展文娱活动,显然,是颂扬时代精神,丰富农村生活。妈妈理所当然的担起了编导的职责,一时间,村部里聚集了花枝招展的姑娘和精神焕发的小伙儿,姑娘们都有两条辫子,苗条,鲜亮,如田间翻飞的花蝴蝶。对于她们的容貌,至今让我们佩服村干部的眼力,整个一大队,凡能上台的,都一网打尽,无一遗漏!他(她)们多数没文化,可自然的光彩远远隐去了精神的贫乏。姑娘们虽好看,却不会走舞步,她们哪里懂得艺术高于现实,把舞台上的挑花担同生活中的挑担子完全等同起来,其中唯有一位舞姿步态超出一般,她就是那个曾穿粉紫花衣为哥哥送饭的“小毛”姑娘,妈妈一眼选中了她在前台领舞。她们手捧的花篮,鲜花朵朵;肩挑的花担,硕果累累。一阵歌声,一阵春风,真是“歌台暖响,春光融融”。据说那桃红柳绿的舞台道具,正是“小毛”姑娘的三哥,人称之为“三毛”的杰作。别说舞台上的流光溢彩,出自这位能工巧匠之手,就是乡亲们的喜庆年画也出自他之高手。那“红花绿叶高腿鹤”绝对代表着农民文化的精华,就是一位纯粹的画家在这儿也绝没有如此广阔的市场。

两年后,那大有作为的广阔天地成了知识青年的舞台。这“歌台暖响”的地方也同样成了她们的小舞台。从城里来的女知青个个身轻如燕,神彩飞扬,她们多数来自省、地市的高干之家。这情形从某种意义上也应验了爸爸“最好”的断言。“小毛”姑娘的身影在这里悄悄消失了,据说她嫁到了一个叫石头的村庄,可是这庄子并非石头多,而是姓石的多。

传说石头村在解放前有一“大户”,家中有一年轻漂亮的少奶奶,在解放前夕随男人逃走了。转眼,二十年了,家乡杳无音讯,不再年轻的“少奶奶”经不住思乡的熬煎,居然偷偷的返回家乡。可是七十年代的中国农村,阶级情绝对胜过故乡情,他们全然不领她的什么思乡情,不管三七二十一,把她五花大绑捆了起来,装进了一个木笼子!我和家中的弟妹从不同方向、不同时间,不约而同的赶到笼前观看,但是都留下了一个印象,一种记忆!当时小小年纪的我们,都能从她细皮嫩肉的脸上,猜出她是富贵漂亮的胎子,只是在惊吓中显出蛤蟆一样颤抖的下巴。至今想来仍啼笑皆非。

我设想着,她如果再推迟十年回乡,那气象就完全不同了。不知她现在是否还活在这个世界上。

十年后,曾遭关押的“二毛”先生被落实政策,重返讲台,他本来就出自师范学校。其实他人品忠厚、善良,也相当有才学,只是个性刚烈、倔强。虽然他可以毫无愧色的面对成堆的同事和成群的学生,但仍是孑然一身,光棍一条。他的同学这时早就孩子一窝了,谈起他的“个人私事”,有时也不无打趣的回忆起他的学生时代:“那时,走在校园或是教室,只要一发现女生,他就立即用手遮住半边脸,低头疾闪而过。”现在我们想来,可能一方面想阻挡女生的倩影进入视线;一方面想掩盖自己羞红的脸。或许都不是,只是一种腼腆的下意识。不管如何解释,那种可爱的纯朴至今值得我们回味!所幸,他最终有了美满的姻缘,椐说一个比他小十多岁的出色女子,执意地看上了他而终成眷属。

又是十年,春风吹绿了大江南北,在春天的故事里,久居台湾异乡的“大毛”先生,回到大陆母亲的怀抱,回到生养自己的故乡。善良的“大毛”先生,以一种别样的感情走进了那所夹在村庄之间的学校。他环视了仍很破旧的校舍,眼里含满泪花。他有一个十分好看的小女儿,毕业于台湾的一所高等专科学校,这会儿也随父亲回乡寻根来了。此时,我们全家从这里迁居于父亲的中学,已有十几年了,而刚从中师毕业的我仍在这里任教,和我年龄相仿的她,不知是看出了我身上同她一样的朝气,还是我身上凝聚了大陆人民的温情而给她的一种暖意,她长久的看着我,眼睛明澈而深遂。她按照父亲的旨意,为这片生养了父辈的土地,为自己梦中的家园,捐出了一摞又一摞人民币,捧出了一颗滚烫的赤子心!她明白这块土地,仍在绵绵不断的养育着后来人。

临别时,女孩儿握紧我的手,很有感情的说着:“我很喜欢你!希望我们是朋友!”。

几个月后,我上大学离开了这里。

现在,那方曾被爸爸誉为“全国最好”的乡土,已变成了一种梦境,走进了遥远的记忆。朋友来信,寄来了让我再也无法识别的新学校、新农村,我又一次想起了和爸爸牵手走过的溪边小路,想起了溪头那荠菜花开的村庄。

春在溪头!我听到了故乡的呼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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