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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文字记载生活的遍体鳞伤

作者:张丽利

小时候爱看书。走在街上,只要看见书摊就挪不动步。那时候,一周的生活费只有2块钱,只能向同学借,要不去一天两毛的去学校一家租书店租书去,90年代,书的种类还没有现在这么多。小孩的书看来看去就那么几本,于是就开始看大人的书。

十岁出头,读到海明威《老人与海》里的一句:“生活总是让我们遍体鳞伤,但到后来,那些受伤的地方一定会变成我们最强壮的地方。”我跑去问老师为什么,他说,等你长大了,就懂了。

我又念:“海的爱太深,时间太浅。秋天的夜凋零在漫天落叶里面,泛黄世界一点一点随风而渐远。”我又问:怎么可以写得这么好呢?他说:因为作家眼中的世界和我们的不一样啊。

怎么不一样呢?没人告诉我,书里也没有回答。

那些蜷伏在成长过程中神秘的符号,在孤独的童年耐心静候,等待土壤里的水分滋养而后绽放。我就想:干脆自己写一本吧。

那时看的作品,不是路边穷困潦倒的乞丐,就是生活里落魄不堪的人;不是官场上贪婪的惨痛代价,就是凶杀案现场的指纹,总之没有快活和轻松。

以一个十几岁孩子的生活经验,能写些什么呢?无非是生搬硬套和装腔作势,相当笨拙。写下的第一本小说,也是装作大人样的无病呻吟。

但那时,我已经在鲁迅的笔端看见一个全然不同的中国,在梁实秋的儒雅中读到些许心酸,在福楼拜的冷静中读到残忍,在杰克·伦敦的狂野中感受到生活的重复和单调。不能成为这些人,至少也要向这些人靠近,不能称之为梦想,至少是第一次为生存本身找到价值。

2.

上小学的时候,课业轻松,有事没事就拿出本子写写画画。把平时看的书都搬到学校,把桌子上的书堆得高高的老师在课堂上讲课,自己在课堂下偷偷看与学习无关的书,被老师逮到了,强制要求带回家,没收掉(被老师拿走),同班同学看我写,也跟着写,像是第二天就能出版一样,大家兴师动众一般“搞创作”。

上高中了,学校成立了白云校刊杂志社,我想看到了我的价值一样,踊跃的投稿,得到一张奖状我都会高兴好久,因为我的学习课简直一塌糊涂.,只有在作文课上我才能体现自己的价值.

那时没人告诉我读什么,写什么,怎么写。只有一种近乎执拗的坚定,不读那些没经过时间检验的东西。比如一窝蜂的青春文学、鸡汤小品。以至于时至今日,我还是对畅销书持保留意见。像不像上个世纪的老人?

这些书,就如一个个挣扎而过的脚印,不光鲜,不漂亮,也不让人骄傲。总有人问我,之前出的书哪里还有卖,能不能读一读,我都回答说:不好读,算了算了。

然而,这方寸的安宁并非时时刻刻都是风平浪静。为了写出一个好看的故事,时常要面临思路阻塞、灵感枯竭的危险。一面惧怕自己的故事沦为平庸,一面又难以接受过度的标新立异。

对一个场景的揣度,可能要在脑海里一遍又一遍将自己置身于那个场景中。一个人物的设定,可能需要不停搜罗那些你熟悉的或小说、电影、电视里看到的人,将他们的个性有机组合,不至于太重叠。一段情感的描摹,不能矫情,不能拖沓,也不能歇斯底里。那些压抑在心底的大段的评价和议论,因为情节不需要,也只能暂时搁置。赘余的话,就算再可惜,也要舍弃。再漂亮的句子,只要内容不需要,就必须咽回去。

总之,要力求冷静客观地写,哪怕写那些你完全不熟悉的事,写你不好意思写的事,或者写那些你无力掌控的情节和人物。

在早晨骑着自行车,还没从睡梦中清醒,挤在上班人群中,脑子里时常浮现出一个情节,或者一个人,或者一句话。一个偶然的机缘,这些破碎的东西能连成一片,达到原先意想不到的效果。在开会的间隙,哪怕是起身搬一把椅子,一个瞬间,你想起一个人的一件事,刚好合适你之前构思的故事,也会兴奋不已。积攒在生活中的无数细节,街头巷尾听闻的只言片语,朋友和同事聊天中不经意出现的形象,都可能会在若干年后被灵感捕捉,成为一段故事。

这个过程,看似简单,实际常以失败告终。或者是因为破碎而遗忘,或者是因为情绪不佳而中途放弃。因此,每个热爱故事的人的脑子里,一定躺着许多废弃的人物、情节和弃之不用的小片段。经年累月,长驻脑海,甚至融于血液。

灵感不会因为情绪和欲望而自动现身,也不会因为冥思苦想而文思如泉。灵感是个调皮的孩童,在你绝望无助时,在你发呆望天时,在你经过一棵树、看见一朵云时,它会不经意溜进你的思绪。捕捉到它,就要靠与生俱来的直觉和大量的写作训练。

5.

因为脑子里时时刻刻在编造故事,组合人物,产生一些根本没什么用处的怪想。对于现实中复杂的人事,并不十分在意,更加不擅长处理。

在文学的世界,只有预设每个人生来都是善良的,原来的本质都是透明的,才可能创造出更多样化、多变的内心世界。久而久之,我眼中的人们也都是善良的、温和的、友好的、与人为善的。这几乎成了一种习惯,一种信念,可现实却并非如此。

现实世界,远比作品中的残酷和艰难。

6.

在这个充斥着快速阅读的时代,那些信笔写下的文字,随意堆砌的辞藻,都可能因为某种机缘,迎合了部分人的胃口,成为畅销。它们的共同特点是,将生活描述得过于简单,不仅没有贴合事物的本质,反而过分夸大了人的意志作用。

在这一点上,我无比信服赫尔曼·黑塞在《德米安:埃米尔·辛克莱的彷徨少年时》中的一句话:“聪明话没有任何价值,只能让人远离自己的内心。而远离自己是一种罪过。人必须像乌龟一样,能完全蜷进自己的内心世界。”

还有一句,在我写作中,经历迷茫、不安和自我怀疑时,给我莫大的鼓舞:“对每个人而言,真正的职责只有一个:找到自我。然而在心中坚守其一生,全心全意,永不停息。所有其它的路都是不完整的,是人的逃避方式,是对大众理想的懦弱回归,是随波逐流,是对内心的恐惧。”

和90年代初相比,今天的书多到饱和,品种之繁多、内容之庞杂,难以计数。数以万计的年轻写作者,不管出于怎样的考虑,总是希望自己的文字能够脱颖而出,而真正有天赋又能下苦功夫的作者少之又少。营销就成了出版界的标配。除了图书公司和出版社的努力运作之外,不知名的作者通过发微信红包,让人在社交网络上转发自己的作品,几乎已经成为行规。开公号,发爆款文章,打着美女作家和帅哥总裁的旗号,以除了文字之外的东西作为噱头,紧跟热点,各式炒作,层出不穷。通过人脉联络,打通微博大V,帮忙转发微博,或者在微博上买推广,扩大影响。八仙过海,各显神通。更有甚者,雇人做写手,帮忙改本子、挂名做编剧当作者,已经司空见惯,见怪不怪了。

这些人中,有名利双收的赢家,有失败后转行的匆匆过客。只是,真正把心思用在内容上的,专心写作的人,渐渐老了,渐渐消失,最终被淹没在茫茫书海。当编辑们再想把这些人挖出来的时候,为时已晚,他的写作热情和最初的激情早就消失殆尽。

好不容易写出来的作品,放到网上,进入了公共流通领域之后,不标明作者没有授权的转载、随意更换题目、大段的抄袭,还有名不见经传的网络主播不经过授权朗读我的文章。这些,都让维权本身成为一件消耗精力和时间的事,可又不能坐视不管。

7.

今天,当我漂泊在诸暨,重新与儿时的梦想碰撞和对话的时候,才发现当初的自己如此天真如此幼稚如此坦然。当不断有人说你的男主为什么不出轨,你的女主为什么不自杀,你的故事里为什么没有凶杀案,太过平淡不够波澜壮阔不能博人眼球的时候,我都会想起那个蹲在书架前,读海明威的10岁的自己。

生活总是让我们遍体鳞伤,但到后来,那些受伤的地方一定会变成我们最强壮的地方。

对写作的爱太深,而时间太浅。春天的夜凋零万物复苏,五彩的世界里一点一点随风而渐远。

感谢当初那个稚嫩的自己,从没因为别人的否定而放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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